17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类补助的申请程序,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阅。
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为贫困劳动力、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简称七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其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对象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后是否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确定,未实现每人每期1200元给予补贴,实现的按每人每期2000元给予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的补贴对象是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见习企业(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企业(单位)接收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就业见习单位应在受理期内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需提供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等。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还应附就业见习留用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补贴对象是实现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并应在其办理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补贴标准是每人3000元。
补贴对象应在受理期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需要的申报材料有《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